透析宜早不宜晚
对绝大多数肾脏病病人来说,一旦确诊为尿毒症,就应该积极做好透析的准备。要知道,早期透析对病人病情的控制效果更好。
所谓“早期”透析,实际上是相对于晚期透析而言的,早期透析并不“早”,而是在透析的合适时机开始透析,不应该在全身并发症都出现后再被迫开始透析。早期透析是对尿毒症积极的、主动的、及时的治疗,可以提高生活质量,减少透析后不良反应的发生,最终节省透析后的治疗费用,达到透析的效果。特别是早期开始腹膜透析,效果更为理想。
相反,晚期透析则危害多多。由于病人往往在尿毒症的全身反应已非常明显、若不透析将会危及生命的情况下才被迫开始晚期透析。此时病人全身脏器损害明显,原有肾脏功能损耗殆尽,不仅无法根据自己的具体条件主动选择适合自己的透析方式,增加了治疗的难度和费用;且透析后并发症增多且严重,导致生活质量差,生存时间短。
晚期透析为何增加了治疗费用呢?尽管每位病人病情的发展会因人因病存在差异,但是肾衰竭、尿毒症一旦进展至终末期,便尚无有效方法阻止其继续恶化。晚期透析将直接增加到处求医、寻求“偏方”的费用,这种治疗费用通常很高。并且,原有肾功能也将会损耗殆尽,使得患者开始透析后被迫增加透析的次数与强度,并发症增多,需增加治疗及抢救费用。
事实上,在合适的时机开始透析,特别是腹膜透析,病友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工作,原因有两方面:①原有的肾脏功能得以继续工作,减少了透析的强度;②早期透析帮助肾脏清除大部分毒素,减少了毒素所致的各种合并症。